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

閒談出書



看人家談部落格出書,包括自費出版,雖然心有戚戚,卻從不曾動念實行。原因其實很簡單,以我這行來說,搞軟體的產品賣不掉,最多損失精神氣力;搞成硬體而賣不出去,就是所謂庫存。財經報導有個說法頂傳神,叫做「庫存滿手遭燙傷」。一刷千本說多不多,銷不掉得找地方存放的時候,也很傷腦筋。因此就算有一天當真出書,我也寧願出電子書,免得滿手庫存,不知如何是好。


這輩子絕無僅有的出實體書經驗,是兒子出生那年,受委託翻譯一本技術書。說起來真是豬油矇心,明知台灣出版界給付譯者的酬勞不過盞盞之數,總是年輕熱血,覺得可以貢獻所學造福社會云云,便蒙頭幹下去。結果首刷兩千本賣不完,就沒下文了。資訊技術日新月異,一年沒銷路便乏人問津,兩三年後當贈品都沒人要。好在大部份是出版商的麻煩奸笑。我自己手上有上市之初的樣書若干,剛開始覺得自己的名字印在封面上挺得意,分贈親友同事之餘,自留約五、六本,跟著搬兩次家,總覺棄之可惜。有天老舊衣櫃傾斜,櫃門開關刮傷地板(因為櫃腳早就壞了),想找四塊高度相當的東西把櫃子墊高,眼珠子鼓溜溜地,瞄到這幾本書。哈!再沒有更剛好的啦得意!於是幾本形同雞肋的冊子,成了衣櫃的砥柱基石,物盡其用。說起來,還真斯文掃地哩害羞

有人覺得電子書虛無縹緲,不如實體書握在手裡感覺扎實,可以千秋萬載。我說這根本是錯覺。紙本書一不小心保存不善,十年間便化為齎粉,成了衣魚蠹蟲的食料。電子書看得見摸不著,只要不鎖碼任人翻拷,反而有機會四處流竄,所謂禍害遺千年是也點頭(嗯、好、是)。結婚以前曾經翻譯過一本小說(準確說是一系列當中的一本),因為沒版權,也不認為有銷路,當網際網路萌芽之初,便放在自設網站當做實驗展示品。不料網站老早關門大吉,小說卻在各地輾轉流傳至今,估狗一下還找得到。電子、實體誰存活得久,倒也難說。

所以講到要出書,甚至自費出版,對我來說,實在興趣缺缺。諸親友有意捧場的,請上部落格看免錢。好在,也很感激,拜網路所賜,有免費平台供發表。合則來不合則去,不必為了逢迎市場,寫一些違心的東西。至於自費出版,更是敬謝不敏。花錢打印得漂漂亮亮,買的人有限(否則何必自費?),就算送人也未必心領。想想歷年來收受的囍柬賀卡,多有精心製作,而今安在哉?就算硬皮精裝,下場搞不好也就紙鎮櫃腳,還是算了。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13/08/16 09:54:15


《以下留言與回覆,來自 聯網

01.  隨寫人◆ 圓夢  2013/08/16 12:31

言之成理

只是能手捧屬於自己的實體書

終究有一種滿足的成就感

至於銷路

我也不敢想像啊


格主於 2013/08/16 19:09回覆

人各有志。只是我若在家裡堆放賣不掉的書,少不得被老婆刮一頓。拍臉(清醒一下)


02.  blue phoenix總統大選的奧步來了嗎  2013/08/16 14:53

你說得太好了

讀到你拿書來壂東西

真是好笑又有些淒涼呢



格主於 2013/08/16 19:07回覆

嘻,也沒什麼淒涼。技術書刊的壽命本來就短,只是敝帚自珍當做寶,捨不得丟罷了。高中化學老師當年扔書被老人家罵,教給咱們新生代的是:努力追求新知,過時就別留戀。我還留了十幾年,算久了。


03.  cwc  2013/08/16 19:19

分析得真好,與您有雷同的看法,也早就有如此疑惑,自掏腰包,與出版社各取所需藉出書強化自我。當銷售無門留著礙位棄之可惜時還真是尷尬,有意自費出書的格友應該來看看這篇文章。

自始自終我就懷疑出書格友,銷售如何?有一刷再刷嗎?如今您幫我解惑了!


格主於 2013/08/17 00:40回覆

我只說俺自個兒,別人我不知道。說不定大家都賣得不錯,只有我擺家裡砌牆。誰理你


04.  莫大小說   2013/08/17 10:39

寫道清晰明白,事情果如此,人都不買書了,嫌堆得地方,只在網上看免錢的 

格主於 2013/08/17 11:56回覆

往好處想,金錢不是衡量一部作品的唯一價值。不過現實的是,要從消費者口袋撈錢,就必須讓他們產生某種需求。消費需求常常不等於作品價值,需要行銷包裝來拉近距離。

最近女兒一直吵要買東野圭吾的新書。此人作品足一卡車,水準參差不齊,早被老婆大人下令不准買,只能到圖書館借。新書玩弄行銷手法,讓讀者參與共同解謎,懸賞一千台票,可先決條件,當然要買本新書才能報名。這種路數,居然也打動不少小朋友。我懷疑作者真的喜歡玩這花樣,但為了維持市場熱度,沒梗也要炒點話題,免得被消費者遺忘。這年頭若想熱銷,恐怕多少得放下身段才行。



05.  Wu Wei  2013/08/17 20:11


哈哈, 幽默!

曾收過幾個朋友的自費出書贈禮, 我很感激, 也拜讀, 但也很煩惱, 因為好幾年前開始, 我就不買實體書了, 只買電子書, 也連報紙都訂電子版, 原因就是不想"堆積." 前陣子搬家不得不丟掉朋友贈書, 偷偷地好像做賊一樣. 

無論如何, 我真心擁護電子書, 藏書都在一指間, 也因為方便, 比以前看了還多的書.


格主於 2013/08/18 09:47回覆

我也喜歡電子書,現在多了一項理由:可以調整字體大小。看紙本書得戴老花眼鏡,麻煩。


06.  安歐門  2013/08/18 01:27

人生嘛!自得其樂即可。

印書自娛無可厚非,到處揚撒又是何必。

這年頭,部落格滿天飛,作家億萬,誰還花錢買書?真值?

過幾年,電視台都得關門大吉,YouTube席捲一切。

長江後浪推前浪,前浪死在沙灘上。


格主於 2013/08/18 09:56回覆

然也,寫部落格「自得其樂」最好。出書與否人各有志,我自己是覺得少消耗紙漿,也算對環保有些貢獻。得意


07.  小肉球  2013/08/18 01:36

說的好!

小肉球也對出書沒有興致, 麻煩! 

是真的嫌煩, 未來離開這一世一劫, 最好不要留下任何東西.


格主於 2013/08/18 10:02回覆

哈,咱們在UDN打滾多年,早已留下不少東西。網路世界裡,凡走過必留痕跡,想消都未必消得乾淨。只是不必留下實體存證罷!


08.  阿妙.  2013/08/18 11:00

兩袖清風
最是自在 

格主於 2013/08/18 23:42回覆

喔~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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