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24日 星期二

聯考英文想當年



前一篇裡不小心提到當年聯考英文拿到超過高標準二十幾分的往事。有人因此以為我的英文程度很高,其實是一項美麗的錯誤。考試成績與所謂程度未必呈正相關,敝人在下我是個典型例子。不過當年靠這一科混進國立大學,畢竟是得意的事;而且如何在考試中取得程度以上的高分,需要一點策略,對現在還為考試傷神的朋友或許有些幫助,姑且聊一聊。

多了二十來分的關鍵,是當年開考不久的英文作文,大概是第二年還是第三年吧。由於準備不及,絕大多數考生都只拿個位數甚至抱蛋而歸;我那篇短文估計拿到將近二十,也就是差不多滿分。是怎麼做到的呢?

先說基本功,這得感謝我的高中導師。她是位非常認真的英文老師,為了因應即將列入考試範圍的英作文,特別宣布:週記可以不用毛筆,但必須寫英文。

本人自來不是傳統文化的愛好者,毛筆更是痛恨之最(也許是宿命吧,我的教官倒是挺愛寫毛筆字。被他拎到教官室的餘興節目,通常就是陪他練字)。這對我根本不算選擇,當下開始,就寫了一年多的英文週記。學生熱情捧場,老師也用心批閱,一年下來,對考試就無所畏懼。

然而用功是一回事,程度則是另一回事。前一年英作文戰場屍橫遍野,抱蛋者不計其數。我自忖比學長準備充分,但文科非自然組強項,抱的是實用主義,並不打算花太多功夫鑽研。考前審度形勢,覺得作文靠日積月累之功,不是一時片刻能夠突飛猛進的事。就前一年考生整體實力評估,今年度進步應屬有限,只要寫得出幾個明白句子,就趕過七八成對手。我有把握拿到一半以上的分數,但分數得來不易,可不能冤枉丟掉。因此考前自訂三原則:
  • 一概用簡單直述句,避免文法錯誤
  • 不用任何冷字僻語,避免拼字錯誤
  • 內容儘量簡明扼要,避免意思混淆
結果如何,前面已經說過了。這個分數應該比大部份文科考生都來得好,儘管程度未必比人家高,證明策略基本正確。文組考生不乏秀異之輩,可是和前一年一樣,以為使用僻字和複雜句型才能彰顯自身程度的大有人在,結果因為各種不足道的小錯誤被扣分。其實一兩百字的短文,揮灑空間有限,更毋須賣弄。想像汗流浹背的閱卷老師,在滿紙不知所云、充斥各種文法拼字錯誤的試卷堆裡,突然發現一篇雖無文采卻看得懂、至少條理分明的文字,該有多感動。倘若換做是我,恐怕要喜極而泣,感謝上蒼賜福哩!爽快給分自然不在話下。

策略隨時勢推移,當年管用,今日未必合宜。起碼現在學生的英文課程自小學開始,該比我們這一代強得多,沒兩把刷子可能不大好混。不過有一點心得,相信依舊歷久彌新:文章好壞,在於思想情感的表達,而不在文字的雕琢,語言也只是工具。英文作文良窳,和中文寫作水準的關係,遠大於所謂聽說讀寫的英文程度。光用簡單直述句,也能做出好文章,可不是英文的功力。想要英文作得好,先把中文寫作基礎紮實了再說。
 


原發表於Jeff & Jill的窩,2007/07/24 19:44:29


《以下留言與回覆,來自 聯網

01.  ANY愛妮  2007/08/04 15:47

聯考英文想當年

每個要入大學前的莘莘學子

這一篇必須列印下來 貼在書桌上

教育部應該列入英語課本第一頁



格主於 2007/08/06 01:39回覆

謬讚了!不要覺得我胡吹法螺就好。


02.  時季常  2007/08/23 02:06

熟讀唐詩

熟讀唐詩三百首,不會吟詩也會吟。

每週寫英文週記,再加上老師的用心批改,相當時日下來,多少也能累積出一點實力。


格主於 2007/08/23 19:46回覆

嗯,缺了基本功,後面的就都甭提了。而且如果沒有老師批閱,自己練功必然事倍功半,因此至今仍然感謝那位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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